杭州鼓勵高校畢業生網絡創業
  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5000元
  □本報記者 魏皓奮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3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杭州市區範圍內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實行全額貼息,貼息期不超過3年。”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從今年1月底實施,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3年內高校畢業生,在市區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並帶動3人以上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每年2000元的帶動就業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網絡創業符合條件的 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
  在校大學生及高校畢業生已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從事網上創業或在網上交易平臺通過實名註冊認證從事電子商務(網店)經營,經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門認定領取《網上創業就業認定證明》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參保管理辦法及繳費標準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並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就業困難人員創業無償資助、自主創業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一次性帶動就業獎勵、網上創業培訓等扶持政策,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以杭州市網尚創業園為龍頭,建立杭州市網絡創業孵化聯盟,打造集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創業孵化為一體的綜合性網絡創業平臺。
  鼓勵高校畢業生專職從事社區就業和社保工作
  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在蕭山區、餘杭區和五縣(市)自願從事農林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綜合服務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補助。
  鼓勵高校畢業生專職從事社區(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落實面向基層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政策,落實應徵入伍服兵役、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 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用人單位實現非全日制就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困難家庭人員每人每月400元)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所需資金從就業促進專項資金中列支。
  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給予城鄉低保戶、孤兒、殘疾人等畢業年度市屬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從2015年起,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1500元。
  對登記失業的杭州市區生源應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
  安排畢業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杭州市區生源高校畢業生,在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上崗的,給予綜合補貼;在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傷殘或死亡的,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可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補貼或一次性喪葬費和撫恤金補貼,所需資金按現有政策執行。
  規範國有企業招錄工作。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佈,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招聘過程中,企業負責人和具體負責組織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實行親屬迴避制度;對擬聘人員應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用人單位的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殘疾、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招錄殘疾高校畢業生。
  (原標題:杭州鼓勵高校畢業生網絡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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